今年起青岛经济困难镇每年可获得200万元补助

2015-04-09 10:4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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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市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精准扶贫的十项措施,还将精准扶贫列入了今年市办实事。而且从今年开始,全市审核认定的经济困难镇每年可获得200万元补助,贫困村每年可获得40万元补助。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以来,全市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按照“组织培训、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建档立卡”等六步工作法,严格识别标准,确定了农村精准扶贫任务。“结合实际,创造性对承担生态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任务的经济薄弱镇,进行了精准识别,全市共识别10个经济薄弱镇,主要是位于平度和莱西市的库区镇、林区镇和粮区镇。对识别的贫困对象,已经全部建档立卡并采集相关数据信息,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市农委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在新闻发布会上,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精准扶贫的实施,市里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5)8号),提出了十项举措。十项扶贫措施即,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培育特色主导产业。三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四是实行结对帮扶制度。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六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七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八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九是实施“兜底”保障制度。十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这十项措施可以概括为三个扶贫。一是专项扶贫,就是各级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实施财政扶贫开发专项项目,通过‘输血’,促进扶贫对象增收。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对每个经济薄弱镇,每年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全市每个贫困村每年给予40万元补助,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育特色产业。各区市、镇也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升扶贫能力。”除此之外,精准扶贫还要发挥政府行业部门职能作用,组织交通、建设、电力、水利等部门实施经济薄弱镇“六项工程”和贫困村“八项工程”,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组织教育、民政、社保、卫生等部门,实施兜底保障制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动员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扶贫开发实行属地管理,经济薄弱镇、省级贫困村及所属贫困户由市、区(市)两级统筹帮扶,经济薄弱村及其余贫困户由区(市)、镇(街道)两级统筹帮扶,对每个扶贫对象,都有明确的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同时,实行强区与经济薄弱镇结对帮扶制度,市南区对口帮扶平度市蓼兰、崔家集、田庄3个经济薄弱镇,市北区对口帮扶莱西市院上、河头店2个经济薄弱镇,崂山区对口帮扶平度市旧店、云山、大泽山3个经济薄弱镇,城阳区对口帮扶莱西市日庄、马连庄2个经济薄弱镇,重点进行资金和产业帮扶。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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