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华祥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9日讯 4月6日下午4时许,即墨交警鹤山路中队民警在鹤山路与泰山一路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穿着“夹衣”的黑色奥迪轿车由东向西呼啸而过,并且肆无忌惮地闯过信号灯,全然不顾过往车辆的安全,中队民警立即联系附近执勤的民警进行设岗布控,最终在佳乐家路口将该车辆拦停查扣。
经检查,该驾驶员屈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京P3HP70号。执勤民警让其出示有效证件时,屈某某称,自己住在北京,趁着小长假来即墨走亲戚,因出门太急忘记在家里了没有随身携带,再问其为什么要将车的前后牌都用报纸遮挡时,屈某某毫不避讳地称自己带着一家人到海边游玩,因孩子哭闹得厉害就着急往亲戚家赶,看到鹤山路的限速标志牌限时速五十公里时,加上信号灯又多,为了撵时间就想出用报纸把前后牌照牌子都给遮挡得严严实实。屈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对屈某某因涉嫌故意遮挡号牌处罚款200元记满12分,又因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依法处罚款50元记1分,并将车辆暂扣的处罚。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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