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买肉买菜,缺斤短两并不鲜见。消费者在指责商贩良心丧尽、道德败坏之余,顶多少一补十。有望于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计量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谁再胆敢在秤上作弊将以违法论处,最高可被罚款两万元。
“买肉一公斤,实重700克。”“看上去秤杆高高的,可就是重量不足。”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月25日在分组审议我省计量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对一些商贩在秤上作弊的行为一片指责声。几位委员介绍道,不仅是小商小贩,一些企业同样存在着缺斤短两的行为,商场里出售的白酒和袋装米面,少有足斤足两的。
秤上作弊现象猖獗,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们把作弊行为视为道德败坏,而没有将其上升到触犯法律的高度,执法人员也只是没收其使用的计量器具,而很少严厉处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赞成作出这样的规定:不得利用计量器具作弊,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否则,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罚款;制造、修理、安装、改装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姜玉泰 郭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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