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生意伙伴15天 刘某为追欠款不得已出狠招犯了法

2004-08-17 03: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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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8月 16日讯(通讯员 齐林新 胡伟) 为追回 4.5万元欠款,刘某竟将生意伙伴吕某从诸城挟持至胶南,非法拘禁达 15天之久。日前,胶南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吕某成功解救。

    8月 13日上午 11时许,胶南警方接到一名蒙阴人的报警:其亲属吕某被一胶南大珠山人扣押,要求其交钱赎人。大珠山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根据报案人提供的可疑电话号码,认定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着便服到刘某及其母亲家附近观察,下午 2时许,民警在刘某家的南屋里发现了被扣押的吕某。民警迅速出击将吕某救出,并将刘某当场抓获。

    经审查,这是一起因生意纠纷而起的扣押人质事件。胶南人刘某和蒙阴人吕某都从事煤炭生意。 2003年 5月,刘某与吕某相识并卖给他价值4.5万元的煤炭,货款待付。后来吕某将煤炭转手卖出,但也没有得到现款,从而形成三角债务。今年7月30日,刘某组织人到诸城要账,因吕某无钱归还,刘某一怒之下将吕某挟持回胶南,并将其扣押在自己家中,称不归还欠款就不放人。除了上厕所,吕某一直被锁在屋内。其间,在刘某的挟持下,吕某找生意伙伴要钱但均没有要到。8月 3日,刘某让吕某与其表弟联系筹钱赎人。吕某的表弟四处借款但一直没有筹够,遂向胶南警方报警。目前,刘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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