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入室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崂山区法院宣判三人

2004-09-13 04:13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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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9月 12日讯(记者 任金梅 通讯员 朱强) 近日,崂山区法院对酒后入室抢劫的周某等3人进行了宣判,其中周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今年4月 24日凌晨,周某等3人酒后相约去“教训”与周某有过节的屈某,他们持菜刀抢得屈某手机一部和银行卡两张。后来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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