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5日讯(记者 王华锋) 凭借一张巧嘴,胶州妇女李洪花竟然在岛城混成了“股市大姐大”,骗取股民30余万元。近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处李洪花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欲擒故纵”设下骗局
经法院审理查明,34岁的李洪花是胶州市北王珠镇一名普通妇女。中专毕业后一直失业,闲暇时炒股,但屡炒屡赔。 2001年下半年,李洪花经过一番“包装”来到青岛,利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迅速认识了一些炒股的朋友。
2001年7月13日,她来到香港中路某证券营业大厅,见到了前几天认识的股民孙女士。三言两语之后,孙女士就被满口专业用语的李洪花说动了心。趁此机会,李洪花提出她可以帮孙女士炒股赚钱。孙女士马上联系到股友王某,两人先后拿出了 32600元交给李洪花。为了取得对方信任,李洪花在拿到钱后的第三天就给了孙女士和王某 5000元,称是炒股所得。
竟然骗成“股市名人”
李洪花用骗来的钱购买了高档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把自己“装备”得越来越专业。一时间,李洪花在许多股民中的名声大了起来,许多股民开始托人找到李洪花,求她帮忙炒股,经常出入股票交易场所的李洪花成了许多股民心中的“大姐大”。利用这一“身份”,李洪花从 2001年到2003年初,先后骗了近 10名股民20多万元。
取保候审还骗了 10万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股民上当,李洪花逐渐拿不出“回报”来了。部分股民开始向法律部门反映此事。2003年3月20日,李洪花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同年4月2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洪花继续行骗,先后骗取了汪某等人近10万元。到2004年3月16日被逮捕,她已经骗取了10多名股民的308600元。
据了解,这是岛城迄今为止利用炒股进行诈骗的最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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