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金项链千元销赃 一男青年偷朋友姐姐项链被判刑

2004-12-12 08:39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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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2月11日讯(记者 王华锋) 一男青年跟朋友走亲戚时起了贼心,竟然偷走了好友姐姐的两条金项链。近日,市南法院判处该男青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查,2004年7月中旬,于某跟随朋友陈某来到陈某的姐姐家玩耍。于某趁陈某的姐姐出门、陈某熟睡之际,偷走了陈某姐姐两条价值一万多元的金项链,并以一千多元的价格销赃。后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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