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医药广告不能“代言”疗效

2005-03-08 16:24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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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3月 7日报道,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将严禁公众人物用自己的形象为医疗技术和产品做证明广告。

    商家出钱,明星露脸,商家看重的是明星的影响力,明星得到的是商家的广告费。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一纸合同使明星乖乖听命于商家。消费者通常对明星存在较高的认同和效仿,他们一旦受骗,轻则贻误病情,重则会有生命危险。

    明星利用公众的崇拜心理代言广告,既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身形象的不珍惜。有关部门对此说“不”,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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