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改“贱”名有何不可

2005-05-22 16:51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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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5月 20日报道,寄予父母美好祈愿的名字,却在 20多年后让即将大学毕业的孩子————博士生黄贱英陷入尴尬之中。当她提出改名申请时,派出所表示,按规定14岁以上的公民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改名。

    对于派出所的这种解释,笔者实难苟同。更改姓名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为什么别人可以更改而黄贱英就不能更改?以笔者为例,先前父母曾给起名叫“李鸿军”,成年后,我要求把自己的名字改为“李红军”,记得当时并没有费多少周折,姓名很快就更改过来了。更改姓名,只要履行正常的手续,应该不是件很难的事。

    女博士“黄贱英”将自己的姓名改为“黄建英”,或许有人认为她是在“小题大做”,其实不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谁愿意“自取其辱”?把一个“贱”字贯穿于自己的姓名中,不仅会使自己觉得不舒服,同时别人也未必舒服。况且姓名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种个人权利必须得到尊重。

    派出所之所以对黄贱英的改名“不感兴趣”,恐怕还是“怕麻烦”,这样做与执政为民的精神要求更是相去甚远。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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