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4万元女出纳获刑

2005-07-27 03:5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7月26日,挪用24万元公款帮助男网友的女出纳侯某,被李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年,缓刑 3年。庭审中,已经怀孕的侯某不时掏出手帕擦眼泪(如图)。本报记者 栾磊 本报通讯员 韩继升 摄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出纳 获刑 栾磊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