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麦莎”商标合法不合情

2005-08-10 16:19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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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金报》8月9日报道,8月 8日上午,浙江省宁波某商标事务所一连接到了两个电话,两位市民不约而同地进行了注册咨询,想把“麦莎”注册成自己的商品商标。

    随着“麦莎”台风袭卷国内一些省市,“麦莎”一词无疑成为时下最为流行、点击率最高的一个词。但是,一个词语的流行就意味就具备了成为商标注册的必然因素吗?我以为未必。

    诚然,从商标注册的角度看,对“麦莎”的注册完全是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但若换个角度,从“麦莎”台风所到之处带来的危害来看,“麦莎”一词则意味着灾难与巨大损失。

    据报道,目前最早遭受“麦莎”袭击的浙江省已经报出了65.6亿元直接损失的数字,长三角各地也都在忙于统计经济损失和台风的善后工作。在这些地区,“麦莎”就像魔鬼一样令人恐惧。我们怎么去想象,“麦莎”成为产品的商标之后,相关人士看到会引起怎样的反感与厌恶呢?

    程序的正当,并不意味着合乎民情,这是“麦莎”成为商标的最大障碍。更进一步说,如果“麦莎”真的通过审批得以成为商标,我们会去购买相关的产品吗?

    拿着灾难的代名词去注册商标,我丝毫看不出注册者的精明,只能看到隐藏在其中的投机心理和悲天悯人情怀的匮乏。我想,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对“麦莎”这样浸着血与泪的商标说不。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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