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9月5日发布《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月饼过度包装。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包含了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内容,并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月饼包装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规定:
1、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
2、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 (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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