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敲诈嫖客遇害 杀人犯被判死缓并赔偿19万

2006-06-09 06: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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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6月8日讯(记者 栾磊) 卖淫女在交易时看到嫖客夫妻二人的照片,想以此敲诈,却被恼羞成怒的嫖客掐死分尸。近日,李沧区2005年“11·12”杀人案的杀人犯李某,被市中院判处死缓,并赔偿死者家属 19万余元。

    2005年11月12日20时许,李某把卖淫女张某带回他的住处———李沧区西山一路。二人发生关系后,张某看到了李某和妻子的照片,就让李某多给自己钱,否则就向李某的妻子揭发他嫖娼。李某非常生气,将张某推倒在地双手掐住张某脖子,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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