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昨出台2006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2006-07-05 06: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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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4日讯(通讯员 曹磊 记者 刘雪莲) 今天,市南区出台2006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7月15日、16日两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携带户口簿等六证,集中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市民待遇”,免交借读费。

    今年,市南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采用集中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是7月 15日和 16日两天,报名地点是市南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定陶路7号)和市南区教育第五幼儿园(新湛三路 7号),家长可以就近选择报名地点。学生报名时需要携带“六证”:一是原籍户口簿及复印件;二是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是独生子女证(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的孩子,家长要携带户口簿或二胎生育证明);四是父亲或母亲在青工作正规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中,孩子父亲或母亲应为法人);五是正规的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六是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孩子父亲或母亲的“青岛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上述证件不全,市南区教体局将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安排其借读,每年交借读费600元。

    到市南区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果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不需要交纳借读费:一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工作正规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在流入地务工一年以上;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四是在流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另外,要到市南区插班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出具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转学学生要携带原学校就读证明(即证明该生在何校几年级就读,待接收学校同意接收后再开具转学证明)、学生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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