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件收费调整

2006-12-25 07: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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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2月24日讯(记者 徐江) 户籍证件办理收费将实行新标准,收费项目大幅减少,但证件工本费略有增加。今天,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和财政厅相关批复,本市计算机办理户籍有关证件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每本10元;集体户口簿,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户口簿变更每次5元。

    另外,户口簿变更由过去每次2元增加到5元;过去户口迁移证每张 3元,户口准迁证每张2元,如今每张都收取 5元;原来网上迁移费最低 10元(含户籍证明5元、迁移证 3元、迁移费每人2元),此次调整后,网上迁移费用统一为5元。同时,在这次新调整的收费标准中,减少了落户、更改年龄、分户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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