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6日讯(记者 胡艳)市民袁先生和妻子准备出国旅游,由于旅行社不能按合同安排返回时间,袁先生拒绝出游,而旅行社认为袁先生未履行合同,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其支付出游费用。10月23日,袁先生也向仲裁委提出反请求,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近日仲裁委将对该案进行审理。
袁先生和妻子打算在十一期间到澳大利亚度黄金周,于9月3日与岛城一旅行社签订出境游合同。由于工作原因,袁先生需要在10月8日上午赶回青岛,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向袁先生推荐了可以在8日上午8时返回北京的线路。随后袁先生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交付了8000元预付款。9月24日,袁先生收到的出团通知书上则改为8日23时55分返回,袁先生为此拒绝出游。旅行社则认为袁先生未履行合同,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袁先生支付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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