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17日讯(记者 刘建) 瞅准废品收购人员身上带着现金,男青年衣某便伙同他人实施抢劫。近日,衣某被四方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罚款5000元;其两个同伙也分别被判刑3年半并被罚款2000元。
看到废品收购人员多数随身携带现金,衣某便动了歪念。2006年8月15日16时许,衣某和同伙宫某在城阳区,以胁迫手段抢劫收旧家具刘某2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首次作案就尝到“甜头”的衣某,2006年12月9日又伙同刘某在武宁路附近,抢劫收废品的骆某120余元现金,后逃离现场。在逃跑途中,刘某被闻讯的民警抓获。不久,衣某和宫某也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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