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17日讯(记者 刘冠南) 本报曾报道的大一新生陈某在车站旁被撞死一案有了最新进展。今天,市北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23路公交车司机刘某提起公诉。
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当日驾驶一辆制动力不达标的公交车,造成大一新生陈某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据了解,已经被取保候审的刘某,今天被市北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市北法院将择日公开审理此案。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市北交警的调解下,陈某家属已经和肇事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及其所在的公交集团宏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某家属赔偿30.6万元死亡赔偿金、4.2万元赡养费、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37万余元。陈某的家属已经获得了赔偿款,回到济南长清区老家。
另据了解,肇事司机刘某今年50岁,其对警方供述称,自己已有9年驾龄,因一时麻痹大意才酿成大祸。当时,他驾驶公交车进站前车速较快,进站时由于路面有水,刹车时导致公交车侧滑冲上人行道,先撞歪了一根灯杆,又撞倒了站牌,将陈某砸死。
今晚8时,记者几经周折打通了刘某的电话。刘某说,37万元赔偿款都是公司出的。随后,刘某表示拒绝采访,他说自己现在已经被辞退了,这都怪媒体对此事的报道。记者问他,如果不报道就不会被辞退吗?刘某说,不报道的话影响会小点,他随后挂断了电话。
新闻回顾
大一新生遭“飞来车祸”
8月27日15时20分,本报记者路经23路公交车延吉路车站,在现场目睹了惨剧发生。司机刘某驾驶车号为鲁U97631的23路公交车在进站时由于车速过快,车前部撞在右侧人行道内的路灯杆及站牌上,站牌被撞倒时砸在了男青年陈某的头上,陈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刘某立即拨打了120和110电话报警。后经了解,死者陈某是一名大一新生,事发前刚到学校报完到,正和父亲、同学一起准备外出购买生活用品。
[编辑: 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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