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30日讯(记者 魏超然) 11月30日,青岛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11月27日,青岛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在黄岛杀害两女孩的被告人李德彬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点,驾驶摩托车行至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与开拓路路口时,见到独自行走的被害人庞某某,遂尾随并进行纠缠、威胁。后因庞某某欲逃脱并大声呼救,李德彬将被害人杀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盖尸体后逃离现场。
几天后,6月24日晚9点半左右,被告人李德彬预谋抢劫后,尾随独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开发区太行山路一人行道处,上前欲强行夺取金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将其强拖至路边绿化带内杀害,并劫得被害人价值5千余元的钻戒、戒指、项链、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现金。
当月25日下午5点,被告人李德彬再次预谋抢劫,并来到开发区井冈山路一服饰店,趁店主张某某不备,用手掐其颈部欲行抢劫。但因他人进入店内,李德彬抢劫未遂逃离现场,并返回黑龙江。
7月7日晚9点多,被告人李德彬被青岛警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一旅馆内抓获。
据悉,现年30岁的李德彬出生于黑龙江省尚志市。2002年12月6日,在其18岁生日当天,李德彬因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放火罪,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于2014年6月20日减刑释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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