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肇事找人顶罪 真凶替身均获刑

2008-01-10 11: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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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讯 酒后开车将行人撞死,为了逃避酒后驾车的责任,肇事者的朋友竟然找人来冒名顶替。近日,涉案人员最终都受到了相应的刑罚。经芝罘区检察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赵某,2006年12月6日凌晨,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与朋友在烟台市区北马路行驶时,将横过道路的李某撞伤。2007年1月26日,李某抢救无效死亡。赵某因当时肇事前喝了酒,朋友钱某便赶紧找王某到肇事现场冒名顶替赵某。同年7月6日,良心不安的赵某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元朝)

[编辑: 胡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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