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兰州2月2日电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对一强奸抢劫和强迫妇女卖淫团伙一审宣判,两名首犯被判无期徒刑。这一团伙13名主要成员在5个月时间内,挟持多名女子实施抢劫强奸强迫卖淫。2006年5月,曹荣以洗头房为幌子,租用房屋作为强迫妇女卖淫的窝点。曹荣唆使其手下曹武等社会闲散人员,携带管制刀具,先后从甘肃白银、榆中、城关、安宁等地,以诱骗、绑架为手段,将18名年轻女子挟持、抢劫、强奸,然后威逼其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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