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4日讯(记者 李志波 实习生 罗鹏) 今天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在一家外企工作的刘先生将单位告到了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此案今天立案,他因此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实施后,岛城首位劳动仲裁免费的受益者。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去年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可在上个月月底,公司突然通知他要解除合同。“后来,公司不想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又让我继续在公司工作,而我那时已找到别的工作了。”刘先生说,他打官司,是想让公司付给其违约金。记者采访获悉,劳动仲裁免费后首个工作日,劳动仲裁院并没有出现申请仲裁者扎堆的情形。不过有关负责人预计,仲裁免费会使劳动仲裁案件比以前有所增加。 [编辑: 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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