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汽车消费税拟调低

2008-08-03 09: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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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中国政府网8月2日刊登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措施节油节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石油和电力供应紧张状况。

    《通知》指出,我国能源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我国汽车燃油经济性水平比欧洲平均水平低15%~20%,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20%,低效电机及相关设备、低效照明产品仍在大量使用,高效节能空调市场占有率不足5%。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景观照明以及家庭用电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浪费现象。特别是今年以来,一些地区石油、电力供应持续紧张,亟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石油、电力供应紧张状况。

    《通知》强调,当前要突出重点,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提高用油用电效率。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淘汰老旧汽车。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有条件的省会城市老旧公交客车报废期要在额定标准基础上提前2~3年。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通知》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降低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提高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进一步扩大不同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差距。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通知》还要求完善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强运输节能管理,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

    《通知》要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补贴力度,降低公共交通出行费用,吸引、鼓励更多群众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中国政府网8月2日刊登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开展10大全民节能行动,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10大节能行动包括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每周少开一天车、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减少电梯使用、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普及使用节能产品、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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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汽车消费税


    现行汽车消费税是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此前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共分3档:排量小于1.0L的税率为3%,1.0~2.2L为5%,2.2L以上的统一按8%征收。2006年4月1日起,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L的税率为3%;排气量1.0L(含)至2.2L的税率为5%;排气量2.2L(含)至3.0L的税率为9%;排气量3.0L(含)至4.0L为14%;排气量4.0L(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 [编辑: 胡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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