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与公司有劳动纠纷的同事作证 第二天被开除

2008-08-04 06: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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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 张延平)只因替与公司有劳动纠纷的同事出庭作证,没想到第二天一上班就收到了被公司开除的通知书。今天上午,被开除的赵女士找到记者说,这是公司在打击报复她;而该公司行政负责人对开除一事并未否认,明确表示这是公司的“意见”。

    今天上午,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城阳区双元路青大工业园内的青岛百松时装有限公司门口,见到了被开除的公司员工赵女士。赵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公司有个同事和公司打劳动纠纷官司,想让我出庭作证公司的加班超时问题,我觉得加班超时既然存在,就应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就去了。”赵女士说,7月31日上午,她以办理私人事务为由请了假,在当天下午为同事出庭作证。“作证的内容非常简单,就是公司周六经常加班。”对于此次出庭,赵女士认为自己举证的是事实,对于公司的反应并没有太多的担心。“第二天早上去上班,才发现自己竟然被炒了!”之前一直是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赵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劳动合同并未到期,而自己一夜之间竟然会被公司强行开除。

    8月1日早上8时,赵女士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到了公司门口却被保安拦了下来,公司方以一纸通知书告知她已经被工厂开除。而在通知书上公司给出的理由是:“为公司利益冲突方作证,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仅如此,公司还贴出了“公告”称,赵女士由于请假处理个人事务,实际是为公司利益冲突方作证,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现予以开除。“只是替同事维权出庭作证,竟成了危害公司利益?”对于公司的开除理由,赵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认为,公司不给加班费损害的是员工利益,维护员工的利益去出庭作证是每个人的义务没想到竟被开除,“这是公司在打击报复。”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上百松时装有限公司的行政部长李晓爽。对于赵女士被开除一事的决定,她称,既是她个人的意见,也是公司的意见,随后便以现在不是上班时间为由挂断了电话。

    对此,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燕华认为,赵女士替同事出庭作证是正当行为,无从谈起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等,赵女士并无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规章举动,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说法也仅是公司的一面之辞,而且没有任何证据,因而无权开除员工。李律师还称,如果员工对开除有异议,可以到劳动部门提起仲裁,要求撤销决定,并赔偿经济损失。 [编辑: 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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