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 鲍福玉 实习生 田华) 9月14日~9月16日的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如果劳动者在中秋节当天加班,用人单位除了向劳动者支付正常的工资外,还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而另外两天假期如果加班的话,劳动者可多拿200%的加班工资。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今年起全国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为11天,所以月计薪天数由20.92天调整为21.75天。按照国家规定,今后日工资的折算方式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所以每个月的月工资除以21.75天,就可计算出日工资的数目了。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规定,今年中秋节假期,9月14日定为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在1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除了要向劳动者支付正常的日工资外,还应支付300%的日工资,所以中秋节当天的工资=日工资+300%×日工资×1天。另外按照规定,9月14日当天300%的工资不能用补休来代替。
不过目前很多私营企业打起了少发加班工资的算盘,想通过文字“游戏”少付加班工资。该负责人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职工小丽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由于生产需要,安排小丽在中秋节当天加班,过后,单位按她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理由是:在法定节假日应支付300%的工资中,包括正常情况下按月发放的工资,企业只需另外支付正常工资200%的“加班工资”,两者相加,企业已经向该职工支付了工资300%的加班工资。该单位的理由和计算加班工资的方式都是错误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表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日300%的工资。所以该单位应在支付小丽日工资的基础上,另外支付她300%的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小丽在中秋节当天加班,干一天顶平日的4天。
此外,中秋过后,9月15日和9月16日是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首先应该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劳动者除了能拿到正常的日工资外,还可多得日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表示,工资算法广大劳动者可参考上面的例子,如果劳动者对计算工资方式有疑问,可拨打劳动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编辑: 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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