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推卸责任不负责 送女儿进医院咋就这么难

2008-09-17 04: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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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16日讯(记者 连茂明)“女儿精神病复发,想把她送到第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精神病医院让我找120,120让我找110,110让我找办事处,办事处说不归他们管。”今天上午,家住吴兴一路的刘德浦老人来到本报,向记者哭诉了他的遭遇。记者采访发现,对于精神病人的救护送诊,岛城没有具体的管理条例和责任部门。不少市民呼吁,医院或者120急救中心,应该恢复对精神病人的120救护服务项目。“我现年71岁,癌症患者,我女儿是一级精神残疾人,半个月前突然犯病,我想把她送到第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但却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原先医院有救护车,接病人住院很方便,但现在取消了这项服务项目,医院让我找120,120让我找110,110让我找办事处,办事处说不归他们管。”今天上午,家住吴兴一路的刘德浦老人来到本报,向记者哭诉了他的遭遇。“女儿犯病后很狂躁,有一次差点把我掐死,还有自杀倾向,非常危险。”刘老汉说,但半个月了,他一直奔走于各大部门之间,腿都跑“细”了却没能把女儿送进医院。“我们医院有救护车,但是没有权力把病人强制拉到医院治疗,也不会提供这种服务。”第七人民医院办公室的张主任告诉记者,大约在4年前,医院可以派救护车去拉病人,但由于体制不健全,产生了不少医疗纠纷,后来各精神病院都停止了这项服务,到医院来住院或者接受治疗的患者都是由家属送来,“我们只接受家属把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记者又从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了解到,因为牵扯到医疗纠纷,精神病院确实不提供救护服务,只有那些没有亲属、没有收入和流浪乞讨的精神病患者,可以由民政部门提供免费救护。

    记者随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问题不归120管,应该归精神病医院管。我们可以帮精神病院去拉,但由于没有精神病专业救护人员和设备,需要警察先到场控制住病人。”记者随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没有控制设备和方法,这个问题还是应该找街道办或者居委会。记者又联系了八大湖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可以提供帮助,但没有规定表明这种问题该由街道办负责。“而且,要对一个人实行强制措施,需要先对这个人的病情进行认定,需要医院方面配合,还要向民政部门申请。”

    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呼吁,尽管精神病人只占医疗救护的很小一部分,但作为救护和治疗机构,医院应该恢复对精神病人的120救护服务项目。

[编辑: 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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