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企业停止国家免检 国家免检标志已失效

2008-09-18 08:3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记者9月17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17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的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公告称,鉴于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分企业生产的个别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为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据介绍,为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从2000年开始,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企业获得免检,需自愿申报,产品必须达到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等条件,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免检产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定期报告质量状况。质检总局每年组织对免检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另外,在国新办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关心的婴幼儿奶粉检测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说,由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我国相关标准和国际食品法典的相关标准中,都没有对这些物质进行检测的规定,以前也就没有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进行检测。根据这次污染事件出现的新问题,有关部门将重新考虑并修订相关标准。据新华社

[编辑: 修元]

相关专题:山东等地婴儿同患肾结石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食品类 国家免检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