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急救车耽误抢救 死者家属状告120跑得慢

2008-11-21 04: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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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向记者展示一审判决书。



    平度青年王某被人捅伤,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平度市人民医院急救车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到次日凌晨,王某因失血过多死亡。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之后,家属又以医院的120急救车跑得太慢,延误了治疗时机为由,将平度市人民医院告至平度法院,要求医院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平度法院审理认为,家属的要求于法无据,遂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2008年11月20日,家属不服平度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院。

    11月20日,记者在市中院门口见到了原告王德江,他告诉记者,2005年10月10日下午6时,儿子王某在平度市蓼兰镇被人捅伤,当晚6时30分,医院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120急救车于当晚8时10分才把伤者送到急救室。“120是救命的,但10多公里的路程竟跑了100多分钟,显然存在过错。”王德江说,他随后将平度市人民医院告到了平度法院。

    在一审中,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时用的时间太长,耽误了伤者的抢救时机,平度市人民医院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平度市人民医院在一审中辩称,伤者当时到达医院急诊室后,抢救及手术历时4.5小时,后转到ICU病房继续监护治疗。后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于次日2时死亡。医院的抢救非常及时,120急救车没有故意延误伤者的抢救时机。

    因为对平度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家属提起上诉。目前,市中院已对此案进行了法庭调查。本版文/图 本报记者 周辉

市民反映

郊市急救车让人苦苦等


    众所周知,任何急症开始救治的时间越早,抢救的效果就越好,发生伤残和死亡的可能性就越小。然而郊市的120急救车给人的感觉总是“慢半拍”,许多相对偏远的患者打完求救电话后却迟迟见不到120的踪影,让患者和家属苦等。“郊市的120急救车有时候确实有点‘稀缺’,需要科学调配。有的车祸现场,打了120急救电话后,伤者在野外苦等一个多小时也不见踪影,确实让人着急。”市民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3位亲戚外出游玩,行至即墨和莱西交会处时发生了撞车事故,有目击者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是120急救车过了一个小时才到,伤者在路边流血不止,差点因此丢了性命。“120是救命的,但是往往因为急救车不能够及时到达事发地点,造成人身安全难以保障,这可能是因为郊市的120急救车太少,事发地点距离医院太远所致,这种局面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毕竟救命不是儿戏。”在接受调查的郊市市民中,许多人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市区内的120急救车接到急救电话后,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可以赶到事发现场,但是郊市稍为偏僻点的地方,就难以保障及时到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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