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上防盗门发现“变了色” 消费者获80元补偿

2009-04-26 04: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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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25日讯(记者 王菊) 为婚房买防盗门时讲好了要一款板栗色的防盗门,结果第二天经销商派人送来的却是浅灰色的,并且当主人赶到时,防盗门已经安装上了,这让消费者王女士感觉十分上火,要求对方退换防盗门,并且给自己300元经济补偿。而销售商认为,退换可以,300元经济补偿不能接受。最后,经过消协调解,王女士拿到80元补偿。

  近日,家住四方区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十天前,她在延安三路一家防盗门经销商那里看到了一款售价1380元的浅灰色“盼盼防盗门”。“当时,我对那款门的样式挺满意,但是对颜色不满意,觉得浅灰色不够上档次,店员推销说同一样式的门还有一种板栗色的,我就当场决定要板栗色的。”

  第二天,经销商按照王女士留下的地址,派人把防盗门送到了王女士的新家,王女士说,当时她和家人都不在场,只有几个装修工人在室内干活。等到她赶到时,发现门已经安装上了,但不是她想要的板栗色,而是自己没有看上的浅灰色。

  “我一看这个门就来气了,他们为什么在主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就擅自把门装上?”王女士说,虽然当时很生气,但由于送货的工人急着要给下一家去送防盗门,她还是付了款。随后,她找到经销商,要求对方给自己退换,经销商也一口答应可以调换,还给她写了一张字条,保证给王女士调换防盗门直到她满意为止或者全额退款,但到了当天下午王女士再次找到经销商时,对方又改口说不同意退换。“他们说既然我当场交了钱,就说明对他们送的那个防盗门认可了,不能再退换了。”王女士说。

  25日,记者来到延安三路的这家防盗门销售点。负责人郝经理说,当时王女士提出要退换防盗门时,他们确实同意退换,但王女士同时还提出因为防盗门已经安装上了,门框也进行了包装,把这门卸下来会破坏门框结构,而且耽误装修进程,要求经销商在退换的同时保证恢复原样,并且赔偿她300元的经济损失,对此经销商认为不合理,不能接受。

  记者了解到,最后,在市北区消协的调解下,防盗门经销商赔偿给了王女士80元,防盗门没有退换,王女士勉强接受了这一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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