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勇海
中国民航局消费者事务管理中心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他们受理的消费者关于票务的相关问题投诉已达3000多起,投诉总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将近3倍。其中机票“搭售”在消费者投诉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8月22日新华网) 网络服务商在机票中“搭售”了一些什么呢?“搭售”了航班延误险、航空意外险、贵宾休息室、接机车券、酒店优惠券、购物券、停车券等,而且都是默认勾选好了的,消费者很容易落入“捆绑搭售”的陷阱,购买到不需要的服务或产品。这完全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有购买“裸机票”的权利。被“搭售”之后索赔,无论是找经营者还是消协,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正是都很麻烦。消费者的确应在事前避免上当受骗,但消除机票“搭售”不能光指望消费者。中国民航局前不久明确表示:严禁机票销售企业的“搭售”行为,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出售机票以外的产品;同时要求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加强对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和销售代理人的监督管理,对其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这些才是最需要下的功夫。
对侵犯消费者权利者必须予以打击惩戒,对监管不力者也当追究失职渎职之责。这就要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在线机票销售平台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当与工商、旅游、民航等紧密合作,对恶意“搭售”等不正当行为严惩不贷。鉴于网络服务商将“搭售”项目设置为默认选项,相关部门有必要组织专门力量,从技术角度将商家的这种设置更改过来,并加强日常监控。也当规范机票打折行为,为了竞争机票任性打折,机票销售商只能另想办法找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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