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好不好破
截至目前,本市警方尚未统计过此类案件的发案数,不过,他们表示,随着市民拥有银行卡数量的增多,此类案件一直呈增多趋势。
案件的多发,也给警方侦破带来难度、压力。“破获这种案件比大海捞针还要难,”赵大队长告诉记者,这种犯罪可跨市、跨省,甚至可以跨越国界来作案,虽说银行都有取款记录,自动取款机上也装有监控装备,犯罪分子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肯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但要想在人海中寻找到他,却很难。而且,现在银行开展的业务很广泛,犯罪分子可使用网络、电话进行转账,可以轻松将钱转走,犯罪分子的这种“暗中”转账,让警方的侦破难上加难。
还得当心“木马”
“如果银行卡被不法分子克隆了,只要密码不被破解,钱是取不走的。”陆警官说,有些用户到ATM 机前取款时,会轻信取款机上张贴的通知,打过电话去,犯罪分子就一步步地将你带入陷阱中,将卡号和密码全部套走。还有一些市民在网上购物时,登录一些虚假银行网站,这就等于自己将卡“送”给犯罪分子使用。有些犯罪分子也会使用“木马”程序,可轻易入侵互联网的网站服务器,窃取网银客户的银行账号及密码等信息。
■说法 被告银行可否自证无责
广州番禺周先生的银行卡被盗取近57万元后 ,状告某银行番禺支行,法院一审判决周先生胜诉。该案成为广东首例银行卡被伪造、冒领后 ,银行被判承担全责的案件 。银行上诉后 ,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 ,识别伪造的存折、卡,是银行应尽的合同义务。本案中,周某的损失是犯罪分子伪造借记卡导致,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借记卡,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于近日判决维持原判。那么,在储户存款被盗后 ,银行是否应承担责任?
市民:银行应提高安全性能
“我个人认为,现在涉及银行卡案件的增多,银行在其中是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杨立杰律师认为,银行卡被如此轻松地克隆,还是因为卡片技术层面没有做足,他认为在当前的先进科技上,完全可以更好地提高银行卡的安全性能。
记者发现,这也是很多市民的观点。“银行是在节约成本,如果他们再提高银行卡的安全性能,同时更全力尽到附随义务,比如说保证自动取款机上不被犯罪分子安装上特殊仪器,电子眼更尽责一些,身份信息审核再严格一些,这样肯定会让储户的财产更安全一些。”他们认为,自己的钱存入银行,就应该得到最安全的保护。
律师:银行应自证无责
“对于储户来说,遇到这种情况,举证很难!”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邱军律师认为,按当前法律规定,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当储户存款受到损失时,一般会主动告银行,这就要求储户来举证,但储户与银行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很难证明密码不是自己主动泄露出去的。
邱律师认为,在这类纠纷中,银行更靠近证据源,因此更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让银行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在自动柜员机、自助银行装置和信用卡上不存在信息漏洞。这样就能够很好地促进银行对现有的技术进行更新,使其更有动力去加强监管,同时也可以借此防范‘内鬼’。”他说。
银行:担全部责任“很亏”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的一位负责人认为,要让银行来全部担责,“我们很亏”。
“这些年来,银行一直在为银行卡的安全问题进行改进,银行卡不断加密、升级。如果用户不泄露密码或个人身份信息,犯罪分子即使拿着银行卡,也取不走钱!”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让银行来承担赔偿或举证责任,这很可能会让一部分不法分子“钻空子”,钱被他们自己取走,却告银行没尽到责任,来骗取银行的钱财。
文/图 记者 任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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