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节让爆竹市场又火了一把。
9月10日是农历的七月二十二,这一天也是俗称的财神节。为了庆祝财神节,很多市民都选择了燃放鞭炮,特别是那些做生意的,不惜花钱购买烟花。9月9日,记者走访了几家销售鞭炮的商家 ,发现生意异常火爆 。
商家:烟花爆竹卖火了
在崂山区海尔路上 ,记者看到一家名叫“福喜来”的商店门前打出了一个大红横幅,上书四个大字“烟花鞭炮”。在店外,成箱子的烟花堆在地上 ,几名搬运工人正往店里面运。店里购买鞭炮的市民也是络绎不绝。
“买啥样的鞭炮啊?这个68元,两万头,是青岛第一炮,这个去年得要100元呢。”一个老大姐向记者推销,“还有五万头的、十万头的,都是大红炮。想买的话就在今天,明天可就没有货了。”记者问了不少前来买烟花的市民,其中大部分是做生意的人,有的是自己亲自来买,有的则是公司老板让来的。
“财神节放个烟花就是为图个吉利,大家都在放烟花,同是做买卖的人,我们不放的话心里觉得不踏实,生怕得罪了财神,断了财路。”经营五金店的赵先生对记者说。
市民:去年鞭炮炸坏了车
记者在店里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很多人专门为了财神节花钱购买烟花 。有人花300元,有人花600元,有一个人竟买了1500块钱的烟花。
在烟花销售店内,一位中年妇女正在和店员商量烟花的价钱。“价格合适的话,我今天先交钱预订下,因为我们公司旁边就是一个饭店,明火比较多,所以在公司里放这么多烟花很危险。去年财神节的时候,我们公司放烟花 ,结果把我的车给炸坏了,去4S店维修花了我800多块钱,放个烟花真是觉得不安全。”
很多市民对财神节放烟花持反对意见。市民张大娘说:“ 每年到了财神节,到处是放鞭炮的,深更半夜也放,闹得我们睡觉都不踏实。特别是有些车警报器一个劲儿地响,都是那鞭炮给震的。”
警方:财神节查处放鞭炮
2006年青岛市人大对《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做了修正,其中第五条规定,在符合燃放条件的区域,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重大节日和全市性庆祝、庆典活动中需施放焰火的,由组织者向市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安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施放。第十条则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在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五期间销售。
记者随后咨询了青岛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市人大有对烟花燃放的规定,公安部门会按照规定来,只要是里面没有列出的燃放日期,我们肯定不允许。像在财神节放鞭炮的行为,并不在规定允许的烟花燃放时间范围内,所以我们公安部门会予以坚决查处。”文/图 记者 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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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神节的由来
中国古代以商朝比干为文财神,以三国关云长为武财神,每年正月初五专祭财神。祭祀时,红烛高烧,鞭炮齐鸣,用面做成元宝、圣虫,或用钱做成钱龙,吃水饺谓之“元宝”,意谓招财进宝。
而山东的一些地方在农历的七月祭祀财神,如临清是在每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举办财神会,唱戏三天。潍县则是七月二十一为祭财神日。青岛的财神节自即墨开始兴起,最近几年逐渐成为青岛市的一个民间节日。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