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更新换购有奖励

2010-01-14 04: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6.4万辆车至今还没申领“黄绿标”。1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2009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去年1月23日,市环保、公安和交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青岛市2009年度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的通告》,要求车主按时参加环保定期检测、及时申领环保标志、按期维修排气检测超标的车辆。据介绍,去年本市发放环保标志50.4万枚,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参检率达到83.8%,还有6.4万辆车没有申领环保标志。

  另外,记者从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了解到,为鼓励黄标车更新报废,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等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规定,符合《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元至6000元调整到5000元至18000元。

  同时,依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以及商务部、公安部、环保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对报废汽车,一律不予进行环保定期检测,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对即将报废的汽车,环保标志有效期签发至报废截止日期。

  ■相关新闻

  举报机动车冒黑烟有奖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市环保局将继续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活动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期一年。黑烟车有奖举报的范围是:挂本市牌照,在本市市区(七区)范围内起步后正常行驶下持续冒黑烟的车辆(不包括拖拉机和摩托车。

  据介绍,参加有奖举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举报人需要提供被举报黑烟车的影像资料(照片、数码影像),拍摄的影像资料应当是在5日内(从拍摄日至发信邮戳日)发现的黑烟车行为。并附加拍摄地点及时间,二是举报人需要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如环保部门对举报黑烟车查证属实,按每辆车奖励举报人50元。

  举报人可以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举报人登门举报,信函可以寄至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地址为市南区京山路15号,电子邮件发至jbhych@163.com,举报电话:82866056。记者 成跃文本报通讯员 孙钦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黄标车 奖励 成跃文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