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楼市]二套房贷政策重申 冰冻威力能否依旧

2010-01-14 09: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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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那些事儿”



  

    2007年9月



  

    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提出,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 ,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 1.1倍。



  

    2008年12月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房地产市场进入低迷期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由于改善型住房的条件并未细化,一些银行便“自行解读”,对一些并不属于改善型住房的二套房贷也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还有一些银行虽然没有给二套房贷和首套房一样的优惠,但也非常接近。一时之间,二套房贷“被”放开成为了房贷市场“公开的秘密”。



  

    2009年下半年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多次重申,银监会从来没有放开过二套房贷。各家银行对二套房贷也逐渐恢复收紧。



  

    2010年1月10日



  

    国务院办公厅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为此,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重申二套房政策。据《城市快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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