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学生可申请救助 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2010-07-16 05: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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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15日讯(记者 孟琳达) 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可申请救助和奖励了。15日,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为帮助残疾大学生顺利入学,市残联日前发出做好2010年度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暂行工作的通知。据了解,贫困残疾大学生最高一次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

  据悉 ,从2005年以来,市残联每年都拿出专项资金对青岛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救助和奖励。其中七区贫困残疾学生的救助标准为:对接受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分别给予每年300元、500元 、2000元补助,而五市贫困残疾学生分别给予200元 、300元 、2000元补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家庭子女按照以上教育层次的救助标准减半救助。对贫困残疾大学生的奖励标准为:对升入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 、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分别给予2000元 、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目前,各区市残联已陆续展开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到各区市街道办领取申请表,然后到当地残联提报相关材料。据了解,今年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的工作于9月底完成。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将于10月底收到救助与奖励资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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