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贩卖猴子违法不许私自驯养
记者将暗访的情况反映给青岛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该保护站的王副站长表示,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丝猴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否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市民没有国家批准的驯养繁殖经营许可证,是不允许私自驯养销售猕猴的。
采访中,青岛市动物园的工作人员表示,驯养、销售猴子需要政府部门许可,现在有的市民私自喂养宠物猴一段时间就丢弃了,对此,动物园因受条件限制,不能接收。目前,动物园里的野生动物救助基地,主要负责救助鸟类。据悉,在崂山,本市还有一处野生动物救助基地,可以救助一些野生动物。
■链接这些地方可以看猴
据了解,青岛有数处可以观赏猴子的景点,市民可以去那里一饱眼福。这些地方包括:青岛市动物园、雨林谷、青岛百雀林生态观光园、青岛森林野生动物世界等,市民可以到这些地方与猴子玩耍。另外,青岛辖区部分县级市的公园内也有可供观赏的猴子。
A8、A9版文/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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