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汉一家三口领到了救助款。
凶手被判刑,民事赔偿一分也拿不出,儿子死了媳妇走了,老两口拖着年幼的孙子日子过得很艰难,所幸法院给他们送来了2万元救助款……11月8日,市中院今年第三次集中发放救助款,共对7个案件中未得到赔偿、生活特别困难的15名受害人及家属进行了救助,共发放救助款19万元。而在过去的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发放救助金635万余元,涉及385起案件,帮助了701名被害人及亲属。
还没见面父亲就遭毒手 “下午打电话说过几天就回家看即将出世的孩子,孩子的名字都起好了,晚上就被人害了!”从法官手中接过2万元的救助款,提起两年前的那场惨案,来自菏泽的徐老汉夫妇俩便泣不成声。
原来,2008年8月份,徐老汉19岁的儿子小徐和朋友赵某、吕某(已判刑)一起,在城阳区经营手工艺品加工厂,在合伙期间,三人经常因为各种原因发生矛盾。2008年10月9日晚,小徐和吕某、刘某(已判刑)在一起喝酒时,再次因为合伙经营期间的账目问题发生了争吵,不欢而散。当晚10时许,吕某、刘某、赵某三人以借摩托车为名,将小徐骗到了城阳区仲村社区原国际服装城内。趁四下无人的时候,三人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和石块,将小徐残忍地杀害。
妈妈出走,苦命娃获救助 徐老汉说,小徐生前知道了凶手之一的刘某有拐卖妇女的罪行,而这也是他惨遭杀害的重要原因。
徐老汉的老伴一直抱着熟睡的孙子,“这孩子可怜呀,还没生下父亲就不在了,他妈听说后也走了,”徐老汉的老伴一边说一边拿起一条毛巾,放在孩子手中,“这孩子从小没妈,天天拿着毛巾咬,还以为这就是奶呢……现在才一岁多,已经咬烂了三条毛巾……我们家是农村的,事发时雇人找儿子时还欠下了不少债,凶手一直也没有把赔偿金给我们,我们现在连孙子的奶粉钱都负担不起了。”
“法院给的两万元救了急。”徐老汉说,现在案犯都已经判刑,但儿子的去世对家里来说,就是少了一个顶梁柱,说着又埋头哭了起来。
全市法院5年发600余万救助款 11月8日,市中院对7起案件中未得到赔偿、生活特别困难的15名受害人及家属进行了救助,共发放救助款19万元。今年到目前为止,已集中发放救助款3次,救助32案,涉及被害人及亲属59名,发放救助款65.1万元。
在审判现实中,经常有一些案件宣判后 ,受害人或其家属却拿不到赔偿,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大量“空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由此滋生一系列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切实关注那些因遭受严重刑事犯罪侵害而使生活陷于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民生问题,2004年,市中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目前,这项制度已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五年多来,全市法院共救助385案、涉及被害人及亲属701名,发放救助款635.834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记者 任金梅 通讯员 时满鑫 吕佼图/本报记者 何毅
■其他案例 父亲被同事打死俩孩子获救助金 2009年8月1日18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琴岛学院大礼堂工地上,因琐事与同事王某某发生争吵,王某遂持钢管追赶王某某,趁王某某摔倒之机,用钢管猛击其头部,致其颅脑粉碎性骨折,于2009年12月4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家中死亡。被害人亲属为给王某某治疗,欠下6万元外债;死后又留下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经研究,市中院向其发放了3万元救助金。
两无辜路人遇害家属各获救助 被告人袁某某、王某的父母均早年离异,二被告人从小打工,缺乏关爱,遂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杀人后让司法机关判处死刑的念头。2009年7月27日21时许,二被告人经过预谋,各持一把刀来到李沧区少山路步行街夜市,先后朝路过此处的被害人张某某、顾某某的胸腹、后背等处猛捅数刀,致二人死亡。后被告人袁某某、王某拨打“110”自首。两被害人都已死亡。
两被害人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经研究,市中院向两名被害人家属各发放1万元救助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