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10日讯(记者 王晓强) 好心帮朋友做贷款担保人,没想到朋友一走了之,贷款公司催账催到了自己的头上。10日上午,开发区多名受害者向记者反映,他们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被朋友利用,先后为其担保贷款达 200余万元。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贷款人“失踪”,多位担保人成了“替罪羊”,贷款公司每天电话和上门催债让多位受害者焦虑不安。
担保人被要求还贷
“每天都会接到贷款公司的电话,说如果本周内不把贷的7万元款还清,之后每天都要收取滞纳金。”10日上午,家住开发区辛安街道的林先生对记者说,这7万元贷款并不是自己贷的,因为贷款人“失踪”了,贷款公司找到了自己这个担保人的头上。林先生说,今年8月份,朋友管某找到自己,称因做一笔生意手头资金有限,让自己为其担保贷款。“当时我也挺犹豫,但是对方告诉我除了我还有两个担保人,说出了事由那两个担保人担着。”出于好心,林先生最后在贷款担保合同上签了字。结果在前几天,管某和另外两位“担保人”突然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很快贷款公司就找到自己,要求他在一周内还清管某所贷的7万元。
“现在贷款的跑了,我整天被人催债,都快要疯了。”林先生焦虑地对记者说。
贷款人手机打不通
林先生告诉记者,被管某欺骗的至少有30人,担保金额约200多万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些受害者中有工人、教师、个体户,其中,在开发区某学校教书的李先生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先后为管某三人担保贷款30多万元。
“从2008年他们就找到我,让我给他们做贷款担保,直到现在才知道被他们骗了。”李先生告诉记者,从2008年初到今年8月份,他多次为管某等人做担保,直到最近数家贷款公司找上门来才知道被骗了,“他每次让我做担保都说以前的都还清了,由于平时关系还不错,我也没有怀疑,现在才知道以前我为他担保的贷款基本都没有还,其他两个担保人也不见了”。李先生说,曾给管某等人贷款的几家贷款公司现在纷纷找到自己,这令他精神几近崩溃。
10日下午,记者拨打受害人提供的管某等三人的电话,其中两人关机,另一人停机。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这些受害人大都经济条件一般,多数无能力偿还自己为管某等人担保的贷款额度。
给人担保先考查资信
“贷款人找不到了,我们只能找担保人还款,以避免我们的损失。”某贷款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贷款人“失踪”的情况下,担保人成为他们唯一挽回损失的可能,“如果几个担保人都在,那么由他们分担所担保贷款及利息,如果只剩一个担保人在,那么只能由他自己承担了”。
对于林先生和李先生等人的遭遇,山东方恒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分析说,要把正常的借贷行为同以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相区别,如管某等人通过借贷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根本就无归还之意,则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来骗取他人的财物,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管某等人涉嫌诈骗,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提供反担保,或务必考查好对方的资信,否则不要轻易为人作保,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张律师提醒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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