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情绪异常被诊精神分裂 女患者辗转求正名

2010-11-13 03:4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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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校工作的张梅从未想过自己会和“精神病”纠缠到一起。11月8日,张梅告诉记者,她去年被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当做精神病人收治,前后持续17天,“我没患精神病,但想不到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人竟是如此困难。”

    2009年年初,39岁的张梅做了子宫切除手术,此后不久出现情绪波动。去年3月21日,张梅起床后感觉不适,且情绪很不稳定。3月24日,丈夫孙长永把张梅送到了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又名淄博市精神病医院。张梅说,主治医生给她做了一个心理测试后,院方告诉丈夫,她符合精神病人的症状,建议住院治疗观察一段时间。

    用药治疗后,孙长永发现妻子的状态越来越差,在住院17天后,院方同意张梅回家进行“社会康复”。在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张梅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上,对张梅的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并建议“继续治疗”。

    出院后,张梅找到了一名中医,中医认为她此前出现的心烦易怒、焦躁不安,应是子宫切除后的“术后内分泌失调”。在进行了两个月的中药调理后,张梅渐渐恢复。张梅到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复查,专家给出的诊断是内分泌失调引起的更年期综合征。张梅认为自己在精神病医院被误诊了,她于2009年8月6日和2010年11月8日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做检查,检查结果均是“未暴露明显精神症状”。这样的结果并不能让张梅满意,“我想要的是证明我不是精神病人的结论,这可能需要做鉴定。”张梅经咨询得知,司法鉴定机构对“精神病人”的鉴定,只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不接受个人委托。

■记者对话

艰难“正名”全是为了儿子

    “在听到医生说我可以回家的时候,真是高兴得不得了。回到家后,我把丈夫从精神病院带回来的药物,全给丢了出去。后来丈夫拿过两次药,也都被我扔掉了。”

    张梅告诉记者,在出院后的第10天,在弟弟的搀扶下,她找到了一位名叫刘艳庆的中医。刘艳庆认为她的症状应是子宫切除后的“术后内分泌失调”,属于中医上的“郁证”。在进行了两个月的中药调理后,张梅从出院时的“神情呆滞、询问病情不答、站立不稳、面色发黄、消瘦”,渐渐恢复成了“精神振、善言语、喜欢活动”。

    “我必须要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要不将来儿子找媳妇都受影响,谁愿意嫁给精神病人的儿子?”一想到会影响儿子的将来,张梅就坐不住,她开始想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我都这个年龄了,别人怎么看也无所谓了,可我儿子才十几岁,将来的路还长得很。如果因为我受歧视的话,我想想就受不了。”

■院方回应

收治程序符合规范

    张梅被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当做精神病人收治,其收治程序是否正当?诊疗过程是否规范?11月9日,记者采访了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医政科的董科长。董科长认为院方的诊疗程序和治疗过程都符合有关规范。董科长说,张梅若坚持认为院方误诊误治的话,可以走司法诉讼程序。在董科长看来 ,张梅目前为自己正名的举动,也是精神病症的表现。董科长也承认,他们在收治张梅时并没有为她做内分泌失调的检查,“内分泌失调不会出现妄想症状,没必要进行这方面的检查。”

    对于精神病人的收治,省精神卫生中心专家杨晓东认为,在询问病史后,医生还要和病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观察其情感和行为,而后还要排除其他病因。“只有这几方面结合起来 ,才能进行诊断。”李文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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