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了解到,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依法对2010年该局与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查办的“107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件”作出判决,涉案人员有11人被四方法院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8万元;另有5人移交河南司法机关处理。专案组统一行动,分别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等处同时采取行动,先后抓获周延强、李先等九名嫌疑人 。当场缴获印制假发票设备五台,菲林片160余张,假发票成品、半成品100余万份。随后顺线追查抓获了为李先提供印制假发票提供菲林片的深圳灵度创艺广告公司的杨朝玉等二人 。李先被抓后,专案组发现了取代李先的河南商丘李战伟。专案组派出精干人员赶赴河南,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行动。一举捣毁了李战伟印制假发票大型印制窝点、发票储存窝点各1个,缴获印刷生产线一条,缴获各种制假设备7台,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获各类假发票460万份,以及大量印制假发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通讯员 张彬 记者 牛青青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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