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2日讯(记者 王悦 通讯员 王卉) 孟某在四方区一小区内溜达时,发现一户居民家的门锁上有一串钥匙,他趁机拔下了钥匙,根据其中的车钥匙找到了该户居民家的标致轿车并将车盗走。近日,四方区法院进行了一审,孟某获刑5年并处罚金。
去年2月12日晚8时许,孟某在四方区嘉定路一小区内溜达,经过周先生家门口时,发现门锁上竟然挂着一串钥匙,其中还有一把车钥匙,内心狂喜的孟某趁四下无人将钥匙拔下。随后,孟某很快找到了周先生停在楼下的标致轿车,并用偷来的车钥匙将该车盗走。
当年2月14日下午,警方接到周先生的报警,称其被盗的轿车在洛阳路上出现了。随后,男青年孟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问,并主动交代了盗窃轿车的事实。警方将孟某带到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了解到,时年27岁的孟某是本地人,早在2001年时曾因盗窃罪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人没有想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其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想在同学面前炫耀。”孟某的辩护人在庭审过程中辩称,孟某曾经表示想在大年初二后就把车送回去,而且也没有想隐匿车辆,其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因此可以不认定是犯罪。
“被告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四方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孟某的家属代为预交罚金,并且周先生出具了谅解意见书,因此法院在量刑时可予以考虑。日前,四方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孟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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