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20日讯(记者 陈美洁) 4月20日,记者获悉,卫生部已拟定了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的公告,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告,2011年6月1日起将禁止双酚A 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
4月20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就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告,自2011年6月1日起将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自9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双酚A允许用于生产除婴幼儿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但迁移量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此外,卫生部还要求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生产企业,要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据了解,双酚A 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的原料,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研究表明,双酚A 是一类具有雌激素样活性的内分泌干扰物,鉴于双酚A 的潜在健康危害,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禁止婴幼儿食品包装材料中使用双酚A。在进行安全性评估和风险监测后,目前卫生部已将婴儿配方食品罐装容器和塑料奶嘴中双酚A列入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拟批准的116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中规定,含有双酚A 的聚碳酸酯产品不能用于接触婴幼儿食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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