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居公寓孩子转学要先申请 符合条件再协调入学

2011-05-13 04:2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5月12日讯(记者 李晓哲) 由于住进廉租房不能落户,今年刚搬进康居公寓的家庭面临着孩子到哪儿上学的问题。四方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康居公寓内有就近入学转学需求的家庭,必须先到该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后再协调入学。

  今年年初,1000多户居民入住康居公寓,有了房租低廉的新房。可眼看着升学季就来了,孩子上学又成了家人操心的事。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家长还是选择让孩子在户籍所在地继续就读,以防影响孩子上学的连续性,但还有不少家长觉得离家近的学校接送方便,就近入学是不错的选择。

  对此,四方区教体局局长司文答复说,康居公寓承租家庭因搬迁与原注册学校距离超过4公里(或8站),要求转学的初中和小学学生,需持康居公寓承租合同、户籍证明、该区房产经营单位出具的转学介绍信到四方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即四方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协调安置到附近的非热点公办学校就读。

  不过孩子上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家庭需要注意,按照有关规定该类学生不允许在市内四区学校之间转学。康居公寓学龄儿童的入学,由区教体局根据生源情况及附近学校办学规模协调安置;初中入学可依据区教体局当年制定的招生意见,在小学毕业升初中时申请跨区、片调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一调拨至居住地附近非热点公办初中就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康居公寓 转学 申请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