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被指偏袒 法律专家澄清误解

2011-08-18 03: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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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3

  房子、票子,当婚姻开始被这些物质所左右,特别是在婚姻法中对这些进行明确规定,这让不少视爱情至上的纯情少男少女们感到失望:难道婚姻只剩下金钱?

  专家说法

  对净化择偶观有促进作用

  曲天明:如果双方感情好,不至于走到离婚这一步,去分割财产。我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对净化择偶观有促进作用,可以让婚姻的缔结更注重感情基础,堵塞掉一些通过结婚“致富”的可能性,避免“宁愿在宝马车里哭”的择偶观出现。也就是说,“财产”的事说清楚了,才有可能更注重感情。

  质疑4

  第十七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错误情形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人认为是在保护婚外情,男方有了“小三”,与老婆离婚时不需要支付赔偿。

  专家说法

  一方出轨,需要赔偿对方

  徐奎浩:这是误读了第十七条,按当前男性出轨率比较高的现实来看,认为男性离婚成本降低,从长远看不利于婚姻的稳定。实际上,第十七条的开头有个限定,就是双方均有过错情形的,各打一大板,也就不需要赔偿。如果只是一方有过错,是可以获得赔偿。

  质疑5

  婚姻法新解释规定,拒做亲子鉴定算默认。网友认为:“如果孩子确为亲生,男方提出质疑,女方拒做亲子鉴定,法院会认定孩子不是婚生子女,这不是逼着去做亲子鉴定吗?”

  专家说法

  男方无证据不必做亲子鉴定

  徐奎浩:当时参与《婚姻法解释(三)》草案全国意见征询时,我们法院就曾对这一规定提出异议。在以往的案件中,考虑到对孩子的伤害,如女性拒做,则不会强制要求去做亲子鉴定。后来,这一条仍保留了,但要求男方必须拿出证据证明非亲生,否则可不做亲子鉴定。男方想拿到证据,这并非易事;真有证据,这件事可能已经真相大白。这条规定也是在保护男性的权益。

  在以往的案例中,确实有些男性被戴了“绿帽子”,还辛苦养着别人的孩子,因为女方拒做亲子鉴定,往往男方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本版文/记者 任金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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