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移动原董事长受贿1648万获死缓

2011-08-31 10:5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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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华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累计人民币近1648万元。法院还查明,李华有自首和立功、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赃物等情节。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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