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里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7日10时许,执法人员来到崂山区北宅街道南北岭村,该村共有二三十家农家宴餐馆,执法人员逐一对每个餐馆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特别是厨房里的冰箱。
10时40分,执法人员来到一家叫“王强农家宴”的餐馆。“这是什么?”在翻检该店一台冰箱的时候,执法人员突然看到一个红色的塑料袋,隔着袋子看里面全是黑色的羽毛。执法人员立即把袋子从冰箱里提出来,一打开发现是几只已经死亡的野生鸟类。记者数了数,一共有7只。其中虎斑地鸫3只、燕隼2只、夜鹰1只、丘鹬1只。
“这是从哪里来的?”执法人员询问店主,但店主支支吾吾,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最后,在执法人员不断追问下,店主才吞吞吐吐地说是他朋友昨天寄存下来的。
“不关我事,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昨天一个朋友吃完饭之后就把东西留在这里了。”店主王某慌慌张张地说。可当执法人员要求王某通知他朋友时,他却说不知道朋友的联系方式。王某称,这个朋友他也不熟,只是到自家饭店吃过两次饭,26日下午这位朋友吃完饭把7只鸟儿丢在他的冰箱里就走了。
“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斑地鸫、夜鹰、丘鹬都是省级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人员介绍说。随后,执法人员给王某做了笔录,并告知他接到通知后要按时到相关部门上缴罚款。
无证贩卖养殖的野鸟也违法
检查了七八家农家宴后,11时15分左右执法人员又来到一家叫“噶子涧农家宴”的餐馆。在“噶子涧农家宴”,执法人员刚打开冰箱就发现一个鼓鼓的、能看到羽毛的红色大袋子,执法人员迅速把袋子从冰箱里抽出来。记者仔细一看,原来这是一袋子斑鸠。执法人员把未脱毛的斑鸠从冰箱里一个个拿出来数了数,一共12只。
当执法人员告知店主其行为属非法销售野生鸟类时,女店主高某辩称:“我这不是野生鸟 ,是家养的。”高某说,斑鸠是从一个即墨的商家买来的,而且这个商家向她保证,出了事之后可以找他解决。“他有养殖证明,我这里有他的电话。”高某指着一张贴在墙上的广告单,坚称自己是合法的。“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养的也不能卖?”
“不单养殖的需要证明,你们销售的也需要证明。”执法人员耐心向她解释,对于野生鸟类品种,无论是养殖户还是餐馆,一律需要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否则都属于违法。在“噶子涧农家宴”,执法人员还发现两只活的环颈雉(俗称野鸡)。执法人员告诉高某,她已经违反了无证养殖和销售野生鸟类两项规定 ,并给高某开具了罚款通知。至于“噶子涧农家宴”里卖的鸟究竟是不是养殖的,执法人员表示需要进一步检验,如果确定为野生的还要再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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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查农家宴最高处8倍罚款
参与此次行动的崂山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工作人员崔孝平告诉记者,出售、收购 、运输、邮寄、携带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违法金额二至八倍罚款。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未按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一千至五千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行动的负责人之一、崂山区农林局副调研员刘丰团告诉记者,秋季是非法捕鸟比较集中的季节,相关部门将展开更多的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非法捕鸟、售鸟行为,不定期检查农家宴,遏制非法贩卖野生鸟类不法行为,保护好生态环境。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林国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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