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大盗"三次入室抢劫强奸 最终被判刑20年

2011-10-26 00:1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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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曾于今年9月29日A18版报道《见色起义,保安变身采花大盗》一案,2010年12月,孙某被崂山公安分局抓捕,调查取证后发现孙某曾于2007年、2009年、2010年三次入室抢劫强奸,同时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跟另一女子登记结婚。崂山检察院起诉孙某抢劫罪、强奸罪及重婚罪一案已于2011年10月13日结案,法院判定三项罪名成立,判处孙某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不得假释。见习记者 袁淑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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