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廉租户"超标"也能继续住 得交公租房房租

2011-11-23 00:0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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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新政策,如果廉租房承租户不再符合廉租房承租标准,但符合公租房承租标准,住户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按照公租房标准交房租,另一个就是退出廉租房。此外,目前李沧区4处廉租房正在申请中,收入标准已放宽,市民还有申请机会。

    “如果廉租房承租户经过各项考核符合公租房承租标准,但是不符合廉租房承租标准的话,那么廉租房承租户仍然可以继续居住原廉租房,但是承租人必须按照公租房的标准缴纳房租。”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11月22日介绍说。

    随后记者采访到四方区廉租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廉租房承租者如果因为收入的提高,而不能继续承租廉租房,以前是直接停止提供廉租房的,今年刚刚实行的是廉租房承租户如果经过审核,符合公租房的承租标准,那么廉租房承租户可以不用退出廉租房,房源性质也就变身成了公租房。”也就是说,今年可能会出现第一批廉租房承租户变身公租房承租户,而不用变更承租房源的居民。

    对于廉租房是否存在因条件不否而退出廉租房的住户,市南区廉租房保障中心介绍说:“具体的数量现在还没有掌握,但是今年大概有十余户是不符合条件的,主要的原因就是收入水平的提高,这也是一个好事。”

    “基本上每年都会出现这种问题,一方面是由于收入水平已经不符合标准,另一方面是因为自然死亡,如果是单身住户的话,廉租房自然是要取消的。”四方区廉租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廉租户退出廉租房的比例,该工作人员介绍说:“自然死亡的比例是比较少的,因收入超标,但是符合公租房承租标准的现在还没有,但是比例也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需要直接退出的。”

    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很多公租房在建设的过程中都会在后面括号里面标明廉租房,也就是说廉租房本身就是公租房,所以说,房源性质的改变只是名称上的改变,以及承租户缴纳房租性质的改变,房源本身的性质是没有根本改变的。”

    随后,记者采访到市南区廉租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市南区没有公租房的房源,我们已经知道了这样的规定,但是还没有接到具体的实施细则,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对于缺少公租房房源的市南区来说是一个便利。

    对于廉租房承租者每年核定的依据,记者11月22日采访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每年都会在下半年的时候对每年廉租房承租者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我们就会发出相关的信息,通知承租户,承租户可以申请复议。具体收入水平是否超出申请标准的审核需要看地税局、社保、公积金和低保、失业等各种情况而定。”

    今年,青岛市放宽了廉租房申请标准。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以前是61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市区方面,目前李沧区的廉租房还在正常申请。文昌阁可提供200套廉租房,下王埠可提供300套廉租房,小枣园也可以提供55套廉租房,另外李家上流有200套廉租房。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记者 李晨  郭振亮

◎相关新闻

城阳保障房明起选房

    11月22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城阳区拉菲庄园·御园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摇号结果公告。21日,相关部门对进入摇号程序的申请人进行了公开摇号,确定了175名正式和11名候补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

    入围的申请人务必于2011年11月24日~25日到项目看房地点落实具体轮候选房时间及选房事宜,地点为南拉菲庄园售楼处(项目现场)。入围申请人看房、轮候选房时,须持身份证、《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项目现场看房、轮候选房。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受托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办理选房、购房等手续(须办理委托手续的在看房时提前与建设单位联系)。逾期不到或资料不全的,视同自动弃权。监督电话:87866669。

    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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