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办理鲁通卡或充值可免费获赠半岛都市报

2011-11-24 02: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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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1月23日讯 从11月24日起,凡是到山东高速电子收费青岛客服中心指定网点办理鲁通卡或者为鲁通卡充值的市民和单位,都有机会获赠《半岛都市报》和《城市信报》的订报卡。11月23日,青岛半岛都市报业发行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电子收费青岛客服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希望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让鲁通卡的持卡人能够有机会率先看到《半岛都市报》和《城市信报》。

    据介绍,鲁通卡是山东省交通厅面向公众发行的联网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和非现金支付专用交费卡。高速公路ETC 电子收费系统以其提高通行效率5~10倍、节能减排等优点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山东高速集团电子收费业务已连续5个月新增用户过2万,发展速度在全国26个实行高速公路ETC 电子收费的省份中位居第一。

    到目前,我省累计发放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卡27万张,总量居广东、北京之后,跃居全国第三名。鲁通卡适用于所有车型,在山东省内联网收费高速公路的人工收费车道或ETC专用车道均可使用。使用鲁通卡可以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车主随时可以上网查询车辆通行明细,便于车辆内控管理;堵塞虚假票据报销漏洞。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自2011年11月24日起,凡在山东高速电子收费青岛客服中心指定的网点办理鲁通卡的客户,将获得半岛都市报季度卡一张。充值4000元到5999元的客户,将获得《半岛都市报》季度卡两张。

    协议还约定,自2011年11月24日起,凡前去山东高速电子收费青岛客服中心指定的鲁通卡充值点充值2000元,将获得《半岛都市报》季度卡一张或《城市信报》半年卡一张,充值4000元的客户,将获得《半岛都市报》季度卡两张或《城市信报》一年卡一张。每个单位或个人客户,每次充值最多获得《半岛都市报》订报年卡20张,《城市信报》订报年卡60张。

    半岛都市报社副总经理、发行公司总经理李勋表示,半岛都市报业发行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拓展多领域的发行物流业务,与山东高速电子收费中心有着广阔的合作前景,通过此次合作,可以让更多的鲁通卡客户成为半岛都市报的读者 ,同时借助山东高速电子收费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可以让《半岛都市报》《城市信报》以及“小螺号”配送的商品更加快捷地到达市民手里,从而实现双方的强强联手。

    “之所以选择跟半岛都市报业发行有限公司合作,是因为我们看好了半岛都市报庞大的读者群体和强大的影响力。”山东高速电子收费青岛客服中心主任郭伟苹在签约仪式结束后表示,鲁通卡的持卡客户数量快速增加,与半岛都市报的大力宣传密不可分,也与读者对于高速公路快捷通行需求的日渐提高相吻合。借此次合作机会,希望半岛都市报的读者们能够更加认识和了解鲁通卡,使用和体验鲁通卡,使“快捷走高速,尊享头等舱 ”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本报记者)

■链接

    山东高速电子收费中心青岛客服ETC客服网点

    青岛市青岛客服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99号甲,电话85718080;

    山东高速大厦充值网点,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一楼大厅,电话88978885;

    城阳区青岛收费站服务网点,G20青银高速(原济青高速)青岛收费站,电话0532-87860848转63255;

    即墨市即墨收费站服务网点,G20青银高速(原济青高速)即墨收费站,电话0532-87860848转63205;

    胶州市胶州收费站服务网点,G20青银高速(原济青高速)胶州收费站,电话0532-87860848转63105。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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