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乾羽
11月22日11时,福州网友陈强发微博称,他打电话向城管投诉小区旁的工程深夜施工扰民,但接电话的官员却在电话中告诉他,该工程是市政府重点工程,“允许通宵施工,不要去扰乱它”。这位当地城管执法部门的官员,还建议投诉者“ 自认倒霉”。陈强告诉记者,他家旁边的这个工地已经施工好几天了,并且只在晚上施工。(11月24日《南方都市报》)
从现实角度讲,这位接电话的官员也没有说错。在其回答中暗含着两种逻辑。一种逻辑是,个人应该给重点工程让路。在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中,集体的利益是大于个人利益的,重点工程扰点民自然也就可以接受。另一种逻辑是,权利不要与权力较真,当权利的维护可能涉及到权力的因素时,最好的态度就是“自认倒霉”,连这位接电话的官员也说,如果他住在工地旁也只有自认倒霉。
其实,接电话的官员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番表态:他可以在表面上说一定会予以重视,一定会予以处理,然后置若罔闻。这是很多监管部门面对投诉时的态度和策略——拖。拖得久了,投诉者说不定就习惯了;拖得久了,说不定事情已经结束了;拖得久了,投诉者可能就“自认倒霉”了。因此,新闻中那位接电话的官员其实还能给人以诚恳的感觉。
无论是以敷衍的态度对待投诉,还是以“坦诚”的劝导劝诫投诉,其核心的问题都是公民权利的弱势。这种弱势既表现在权利可能随意地被损坏,也表现在权利受损时可能缺少有力的救济渠道。所以,我们看到了夜间扰民行为的真实发生——难道决策和施工者不知道自己的施工可能扰民?也看到了投诉所得到的回应是“不要扰乱工程,要自认倒霉”。此时,被扰的对象还能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自认倒霉”只能是唯一的选择。
一个城市的发展需要过程,一个城市的发展也需要成本,因此出现重点工程十分平常,出现重点工程对生活的干扰也并不奇怪。问题是,当重点工程施工时,有关方面应该对其影响作出充分的评估,而当施工真的造成扰民时,有关部门就应该平衡好工程和民生的关系,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对问题进行恰当的解决,而不能让市民“按倒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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